一、重庆木质防火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选用双榫衔接。框、扇拼装时,榫槽应紧密嵌合,使用胶料胶接,并用胶楔加紧。
注:在潮湿区域,Ⅰ级品应选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,Ⅱ级品可选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。
二、制造胶合板门(包含纤维板门)时,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,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。应在横楞和上、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,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。
三、重庆木质防火门的制造质量,应契合下列规则:
表面应净光或磨砂,并不得有刨痕、毛刺和锤印。
框、扇的线型应契合规划请求,割角、拼缝应严实平坦。
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答应脱胶。胶合板不答应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。
门制造的答应误差,应契合表5.1-1的规则。